在“新四版”挂牌的企业集合成固定客户群,获得银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单户发债预核额度,据此,企业自主在“新四版”定向批量发行私募债。
产品要素
|
内 容
|
发行规模
|
集合债单个企业500万元起,单一债1000万元起
|
发行期限
|
无严格限制,可附投资者赎回选择权
|
发行成本与效率
|
环节减少,提高效率,大幅降低成本
|
发行用途
|
无严格限制,运营、并购/收购、置换现有贷款等
|
发行批次
|
一次备案,有效期内自主分次发行
|
其他
|
可单一发行,也可集合发行;可设置附认股权或可转股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