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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热议:钢铁业去产能不宜“一刀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19  浏览次数:2
     钢铁业去产能既要彻底淘汰落后产能和“僵尸企业”,又要保护先进产能,不宜搞行政命令简单化“一刀切”。要彻底关停拆除1亿多吨工频炉、中频炉“地条钢”产能,严防落后产能死灰复燃;以社会废钢为原料的电炉钢冶炼生产是国际钢铁行业发展趋势,应避免将小容积电炉与50吨以上大容积高效节能型电炉“一刀切”——

    化解产能过剩是2017年重要改革任务。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扎实有效去产能,再压减钢铁产能5000万吨左右。数据显示,2016年钢铁行业和煤炭行业都超额完成了去产能任务。就钢铁行业而言,去年计划去产能4500万吨,全年实际共化解粗钢产能逾6500万吨。如何更加科学合理去产能,并有效解决去产能出现的一些问题,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是钢铁冶金行业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

    去产能不等于去产量

    “钢铁作为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必须与时俱进,必须因势利导,在去产能攻坚战中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全联冶金商会会长、沙钢集团董事局主席沈文荣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去产能切忌“一刀切”,更不宜搞“指标分摊”,而应科学分析,突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

    在钢铁行业去产能的实际操作中,应该去哪些产能、怎么才能科学去产能?原国家冶金局副局长,全联冶金商会原名誉会长赵喜子认为,一是必须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抉择有机结合,不宜搞行政命令简单化“一刀切”;二是要与行业发展长期战略目标相吻合,必须充分理解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是以“落后产能”为目标,而不是如同有些地区将合规企业的电弧炉当作“地条钢”企业的中频炉“一刀切”,去电炉钢的“产量”;三是绝不能搞平均主义,更不能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要保护先进产能,彻底淘汰落后产能和“僵尸企业”,特别是要彻底关停拆除1亿多吨工频炉、中频炉“地条钢”产能,严防落后产能死灰复燃,“换个马甲”重新生产,同时要在去产能攻坚战中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李新创认为,钢铁工业此次调整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不能新增产能。首先要坚决彻底去除那些游离于国家统计范畴以外无序竞争的工频炉、中频炉生产的非法“地条钢”产能。其次要“扶优去劣”,将半死不活没有效益的“僵尸企业”全面关停清除出市场,这类企业大多地处内地,缺资源、缺市场,生产和物流成本巨大而且长期严重亏损。最后要认真清理乃至于去除不符合钢铁生产规范条件企业的产能。

    “唯有这样分清先后主次,才能让优势钢铁企业发挥应有的市场引领作用,使得钢材价格体现出真正的价值,增加全行业的经济效益。”李新创表示。

    坚决取缔违规“地条钢”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数据显示:一季度粗钢产量2.01亿吨,钢材产量2.63亿吨;如果按照年化计算,钢材产量比粗钢产量多2.4亿多吨。对此,赵喜子认为,“年化钢材产量比粗钢多2.4亿多吨,这个数字仍属不正常,剔除重复统计因素,实际上相当一部分数量是‘地条钢’贡献的,表明‘地条钢’还没有除净,特别是那些‘挂羊头卖狗肉’的‘地条钢’企业,中频炉砍掉了,电弧炉却开起来了。现实情况也非常复杂,因此取缔‘地条钢’工作必须进一步深化、深入、细致,任重而道远”。

    发展电炉钢冶炼,必须坚决取缔“地条钢”,去除与规范企业抢资源、抢市场的工频炉、中频炉“地条钢”产能。赵喜子估计,目前“地条钢”产能不会少于1.2亿吨,产量不会少于7000万吨,如果把7000万吨“地条钢”产量全部砍掉,每年可以减少1.2亿吨铁矿石进口,同时腾出7000万吨废钢给优势企业,既节能又环保,还能为发展电炉钢、优特钢提供条件。

    一些企业负责人表示,有的省市相关部门制定钢铁去产能目标时,将50吨以上的超高功率节能型大电炉判定为去产能对象,这种行政命令式的“一刀切”做法,引起业界困惑。

    我国电炉钢冶炼著名专家、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朱荣介绍说,短流程电弧炉与工频炉、中频炉虽然都是以电力为能源从事冶炼生产,但二者绝不可混为一谈。工频炉、中频炉生产仅仅是将废钢熔化,是“化钢”,缺失冶金化学氧化反应过程,难以保证钢水质量稳定;电炉钢生产必须经过熔化、氧化反应等基本工艺流程,电炉钢水还要通过精炼炉还原精炼,两者的产品品质不可相提并论,许多高端特殊钢均是由电炉钢生产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的恰恰是要增加高端有效供给。

    节能电炉钢是发展趋势

    朱荣认为,以社会废钢为原料的电炉钢冶炼生产是国际钢铁行业发展趋势。目前美国的电炉钢比例达到70%,世界著名的美国纽柯钢铁公司全部采用电炉炼钢;欧洲的电炉钢比例达到48%,日本达到40%以上,目前我国的电炉钢比例仅在6%左右,与国际同行水平相比差距甚远,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据全国废钢行业协会统计分析,目前社会废钢资源非常丰富,价格也相对合理,而且废钢资源大量流向符合钢铁生产规范的优势钢铁企业,去年主流钢铁企业回收利用社会废钢铁量同比增加680万吨。2016年末,我国钢铁积蓄量已经达到80亿吨,废钢铁资源产生量达1.6亿吨。朱荣表示,预计到2020年,我国的钢铁积蓄量将达到100亿吨,废钢铁资源产生量达到2亿吨,为发展电炉炼钢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其实,将电炉钢与工频炉、中频炉炼钢等量齐观是认识上的重大误区。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将小容积电炉与50吨以上大容积高效节能型电炉“一刀切”去产能更是不科学的,如果这样草率决定就意味着将先进生产力无辜封杀,造成企业先进工艺装备的巨大损失,更严重的是将对行业发展产生误导作用,与发展电炉钢的战略取向背道而驰。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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