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本协会再次被政府认定为“深圳市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市级社会组织”之一。
关于深圳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市级社会组织目录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民民〔2012〕135号),以及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深圳市级社会组织申报第三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通知》(深民函〔2015〕704号),经审核,共有140家市级社会组织符合编入目录要求,拟编入第三批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市级社会组织目录(已获得评估5A等级的社会组织直接进入目录,无需申报),现将深圳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市级社会组织目录(第三批)予以公示(见附件1)。
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市级社会组织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现将重新认定的深圳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市级社会组织目录(重新认定第一批、第二批)予以公示(见附件2)。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目录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
公示时间:2015年11月19日-2015年11月26日
联系电话:25831504,82480940
传 真:0755-25832182
附件:
1.深圳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市级社会组织目录(第三批)
2.深圳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市级社会组织目录(重新认定第一批、第二批)
深圳市民政局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