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新疆商务厅发布关于编制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该规划对城区、国道、省道、县乡道公路以及高速公路沿线加油站设置都做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新疆自治区成品油行业的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突出成品油零售体系与成品油配送体系有机结合,促进中心城区和乡镇农村成品油销售网络协调发展。
通知规定了设置原则和网点设置要求。各地要在对现有分销体系充分评估的基础上,深入研究预测“十三五”当地经济、人口、城镇化、汽车保有量变化趋势,兼顾资源环境约束和天然气、电动汽车、生物燃料等替代能源发展情况,统筹考虑当地成品油流通企业发展需求,合理设置,优化布局,既要保障市场供应,又要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满足安全、环保要求。具体要求为:一是要与其他规划衔接;二是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三是优先保障供应薄弱环节;四是引导服务提升。
在《规划》编制进度安排上,今年9月至11月为前期调研阶段;研究起草阶段为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4月30日之前各地必须完成本地区《规划》初稿;2016年5月至6月《规划》基本形成,6月底前完成编制《全区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形成审批稿;预计2016年7月至8月批准发布。(来源:中国能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