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对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改革体制的创新,改革社会组织年检制度,将年检制度改革为年度报告与登记管理机关抽检相结合的方式,我局牵头草拟了《深圳市社会组织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一),现征求各有关单位及社会组织的意见。请各有关单位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我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深圳市社会组织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市民政局
2015年8月27日
(联系人:李祥杰 电话:82485317,传真:25832182,电子邮箱:lxj@szmz.sz.gov.cn。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13 邮编:518029)
深圳市社会组织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来源:民政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