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政策试点之一,合芜蚌综合试验区与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和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样,享有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改革、支持自主创新税收试点改革等核心政策。其中,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赋予企事业单位重要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一定的股权和分红权,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利润分享,并承担经营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企业长期发展服务。今年3月,国家还进一步决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试点中,本来规定至2012年12月31日就结束的享受个税延期5年缓缴优惠,将延至2014年12月31日。
在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基础上,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政策试点之一,合芜蚌综合试验区今年获批享有三项支持自主创新的税收试点政策等新政。即在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试点期间,给予试点地区高新技术企业为科技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列入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范围,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按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列入税前扣除,相关技术人员获得股权奖励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在5年内分期缴纳。
三项支持自主创新的税收试点政策,把支持重点向创新企业、创新过程倾斜,着力点为激励创新人才。以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为基础的,把研发经费加计扣除范围扩大到企业为科技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把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从2.5%提高到8%,就是要鼓励企业加大对研发过程的投入,增加为提高企业研发人员研发能力的培养教育的投入。目前,这三项税收政策正在逐一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