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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重大技术装备不再享受免税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27  浏览次数:37
【钣金行业网】日前,中国财政部、发改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调整后的新目录自2013年1 月1日起执行,中国国内投资项目下进口的多种重大技术装备包括多款数控机床、机场专用地面设备、太阳能电池生产等,不再享受免税政策。
  调整后的不予免税的新目录包含多种类型机床,其中数控机床占大多数,如数控激光加工机,龙门式加工中心,数控电加工机,部分钻削、镗铣、车铣车削加工中心,以及多款数控车床、数控磨床、数控铣床、齿轮类加工机、镗床、组合机床等,另外还包括压力成形机械、铸造机械、量具量仪等相关设备。
  此次提高进口免税技术规格的设备,主要是近年来中国技术水平取得突破性进展的装备,涉及数控机床、冲压设备、电子仪表、印刷机械、环保机械、食品加工设备、冶金机械、发电设备等行业。同时,对部分中国不能满足要求的设备降低了技术规格门槛,此次还对一些设备条目的名称和税号进行了调整,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适应税则转版的需要,便于行政部门、报关企业和纳税义务人操作使用。
  财政部关税司表示,此次目录修订主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是继续支持企业引进中国不能生产的先进技术设备,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二是为企业在同等条件下购置国产设备提供公平、合理的外部环境,促进装备制造业健康发展;三是有效兼顾上、下游产业以及装备制造和使用部门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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