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广西贵港交警部门官方微博“贵港交警”转发了这一微博,并证实确有此事。随后,“贵港交警”晒出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一张“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在“捐赠项目”一栏上有手写的“芦山地震”字样,金额为20000元。票据上印有“贵港市红十字会财务专用章”。
记者28日从贵港市交警支队了解到,这起“最有爱交通事故”发生在26日晚8时左右,一辆奥迪A6L车的驾驶员段先生在倒车掉头的时候,不慎刮碰到停放在后面的周先生的凯迪拉克车,两车均有轻微划伤。
事发后,贵港市交警支队一大队事处理故民警迅速赶至现场进行勘查取证工作。办案民警介绍,经仔细勘查、询问,初步认定事故应由奥迪驾驶员负全责。对事故认定,段先生与周先生并无异议,但就赔偿费用问题,双方却争执不下。经协调无果后,民警按照正常办案手续,暂扣两车。
双方各自修车不再追责
28日,当事双方车主来到当地交警部门办理协商领车手续,期间,双方仍就赔偿问题存有异议,这个时候,双方遂提议,向芦山地震灾区捐款。
随后双方前往贵港市红十字会办理捐赠手续,各自向芦山灾区捐赠了20000元人民币。
记者28日电话联系到周先生,他说,保险公司初步鉴定修车费要一千多元,但双方就具体费用一直协商不下来。
周先生说,其实捐款的想法并非他的一时之气,“在芦山地震发生之后,我跟爱人就商量着,向地震灾区捐款的事情,当时提出共同捐款时,我也没想到对方会答应。”
周先生说,他几乎每年都会向社会捐钱,2008年汶川地震时捐了8000元。
贵港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和贵港市红十字会向记者证实双方已捐款,网上所晒照片为段先生捐款发票。
目前双方当事人已办理领车手续,并协商各自修理车辆,不再相互追究责任。